军长和政委谁说了算?用战例说话!
1949年12月17日,第十八兵团第62军的先头部队,急行军突入四川广汉境内,距离成都已不足100公里。与此同时,军部和大部队亦进抵广元的青川,距离成都300多公里,军政委鲁瑞林同志看着地图,忽然激动起来了!
军用地图上清楚显示,第62军是当时距离成都最近的部队,但是二野首长和兵团部之前的命令,是要求62军控制郫县和灌县一带,以完成对成都之敌的合围,同时防止敌军向西北方向逃窜,并没有明令62军抢占成都。
鲁瑞林政委认为,在当时的情况下,62军如能火速抢占成都,不仅是全军的荣耀,也可以使城市免遭敌人破坏,因此向军长刘忠提出:“我军应连夜抢占成都”!鲁政委甚至觉得,面对如此唾手可得的荣誉,刘军长一定会大力支持。
不料却碰了个钉子,开国中将刘忠回忆道:“我说上级无命令,不能抢占,鲁政委执意要令部队急进,坚决抢占成都”,62军的军政主官因此争论不休,闽西根据地出身的老红军刘忠,终于发火了:
“坚决不同意,我是军长,在军事行动上有最后决定权;我是党委书记,你是副书记,两个人开不成会,但书记负主要责任”!也就是说,刘忠在军长和政委出现严重分歧时,摆出两个身份,从而最终否决了鲁瑞林的提议。
其一,是军事主官在军事行动和作战问题上,拥有最终决定权,以免出现错误指挥或者贻误战机;其二,刘忠军长还是军党委的书记,在重大事项上(哪怕是非作战事宜),仍然拥有最后决定权,所以鲁政委只能服从。
有没有军、师政委,担任党委书记的呢?当然也有,那样的话,政委将拥有重大事项(不含军事和作战行动)的最终决定权,而军长只拥有军事行动的最终决定权,如果军长政委两个人合拍,基本也不会发生重大争论。
如果确实不合拍,首先要看是关于哪个方面的争论,如果是打仗的事,军长说了算;如果不是打仗的事,就要看军政主官之间,到底谁是党(前)委书记,注意是兵团以上才设“前委”,然后由党(前)委书记拍板。
所以这个问题,必须要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,不能一概而论。刘忠否决了鲁瑞林(开国少将)的提议后,看见鲁政委“气冲冲地很不高兴”,为了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,刘忠军长也得把语气缓和下来,很认真地解释说:
“瑞林同志,这是原则问题,既然上级没有命令,又会违反城市政策,因此我不能同意”。